为加速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事情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39号)和《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事情的通知》(赤政法发〔2015〕8号)要求联合全旗行政权力梳理、确认和公然情况依法确认旗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执法、法例、规章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经旗政府同意现予通告。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服务处旗直各有关单元中区市直驻翁各单元:
2020年10月26日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文来源:华体会体育-www.hnsldl.com